鲁西化工: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鲁西化工9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在增资扩股完成后,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引进的投资者持有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保持不变。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行为。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