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出售资产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1年8月25日,晨鸣纸业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赤壁晨鸣和咸宁晨鸣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有关交易程序;武汉晨鸣董事会已通过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赤壁晨鸣31%的股权以不低于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进行转让。

    2011年11月16日,公司与广东华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分别以人民币6600.018万元和667.95万元向广东华申转让所持赤壁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和咸宁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华申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武汉晨鸣以人民币102,300,279元向广东华申转让所持赤壁晨鸣31%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赤壁晨鸣和咸宁晨鸣的股权,武汉晨鸣不再持有赤壁晨鸣股权。公司、武汉晨鸣与广东华申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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