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能山:所属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日,ST能山收到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自2011年12月1日执行。按照《通知》规定,公司所属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
单位名称 股权比例 调整后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80% 0.4469
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75% 0.4596
据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约1,000万元,能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公司经营压力。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