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鲁科高字〔2012〕19号),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资格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2011年至2013年),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