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钢圈(002355):未来三年年股东回报规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