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300099):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市华得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于2012 年8 月14 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2,287,203.03 元。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