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600319):澄清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2年10月16日《证券日报》报道了《亚星化学大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疑点重重》的文章。针对报道,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了解,特做出澄清,如下:山东盐业于2012年9月3日与亚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复同意山东盐业以282,847,153.4元受让亚星集团持有的公司55,232,797股股权,2012年9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划转程序不存在未批准先划转行为,亦无其他违规行为。关于股权冻结事宜也已按照规定披露。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