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002374):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