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002083):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申报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月29日,每日7:30—11:30、13:00—17:00;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证券部。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