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工(002217):诉讼事项进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1年11月,联合化工就和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昌发过程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均被依法驳回。2012年6月25日公司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书,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2年6月29日、8月16日、9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近日收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1)淄民三初字第234号),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9,201,142.90元。
2、被告武汉昌发过程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740,000.00元。
3、驳回原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判决属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因而后续进展目前尚不确定,如果该次判决生效,其中判决赔偿款9,201,142.90元当确认为2013年营业外收入,其余判决赔偿款10,740,000.00元根据相关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上述情况不影响2012年年度业绩。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