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股份: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13年3月11日,齐峰股份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3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李学峰(持有公司股票64,297,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9%)提出的《增选一名监事的议案》,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穆守敬先生去世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原来的5名监事变为4名监事行使职权,为确保监事会正常履行其职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选一名监事的议案》,提名边昌富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现任监事任期相同,监事会成员达到五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李学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64,297,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9%,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李学峰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1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