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房屋续租合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东方电子同意将坐落于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南区创业路二号东方电子科技大厦之-2F层、1F至10F续租给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承租人)研发办公使用,出租房屋面积总计28,254.88平方米。

    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为期3年。租金共计7,341.35万元,每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

     该租赁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每年增加公司利润约为1000-1200万元。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