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重大合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日,以东港股份为主体的联合体与国家税务总局签订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提供印制服务联合体包括: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山东承安发票印刷有限公司。

    依据招标文件估算,合同的履行预计三年内累计可增加公司销售收入约1.2亿元(含联合体各成员),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4.69%,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影响力。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