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2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9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80 万股,发行价格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906,662.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5,093,337.3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1]00080015 号《验资报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以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5 月 24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的《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现公司已于 2013 年 8 月 24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