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09

    王信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0万股,占恒邦股份总股份45,520万股的6.85%,全部为限售流通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2年8月20日,王信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先生的通知:

    9月23日,王信恩先生将质押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00万股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时,王信恩先生将上述2,000万股用于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融资12,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3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9月23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3年9月23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本次王信恩先生将其中的2,000万股用于上述银行融资质押担保,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120万股的64.10%,占公司股份总数45,520万股的4.39%。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