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矿业:关于参与筹建民营银行的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4
10月23日,公司接淄博市有关部门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已正式向山东省金融办推荐我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为淄博市拟设立民营银行的发起股东之一(拟持股10%,以政府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要求,就参股民营银行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但尚未形成具体设立方案。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履行相关决策申报程序,积极推进有关事宜。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