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关于获得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1-19

    根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高新管发【2013】67号文,新华制药近日收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人民币44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人民币445万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约占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