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1-20

    山推股份位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建成投产的山推重工事业园道路机械联合厂房、金属成型第二工厂厂房因山东省田庄煤矿5602工作面开采(煤炭)造成不同程度毁损。2013年9月9日,公司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32,453万元(以下简称"本诉"),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3年10月31日,本诉进行第一次法庭审理。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转送公司的上述诉讼被告山东省田庄煤矿的《民事反诉状》,获悉山东省田庄煤矿(反诉人)于2013年10月24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反诉本公司(被反诉人)妨害其依法行使采矿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正式受理山东省田庄煤矿的反诉请求,公司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省田庄煤矿的反诉申请已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诉讼准备工作,将依法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但因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案时间及结果尚不能预计,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