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19

    近日,恒天海龙接到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康源)的通知,通知称潍坊康源将其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于2014年1月23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4年1月23日,潍坊康源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执字第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解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6日对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山东海龙,证券代码:000677,股东代码:0800032224,股票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股及红股(含转赠股)配股的冻结”,并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冻结登记手续。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