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钢圈: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11

    根据兴民钢圈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3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