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将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14
根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加快工业产业集聚发展有关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14〕6 号)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核心区土地已不再适合做为工业用地。 为适应淄博市博山区总体规划, 公司将自有的工业用地交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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