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棉股份: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24

    德棉股份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明鑫投资有限公司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减持了100股公司股票,为纠正操作失误,又买入100股公司股票,出现《证券法》第47条所规定的短线交易的情形,造成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