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24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67,570,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4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毕玉国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王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731,551,979 99.2445 35,395,200 0.7424 623,350 0.013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