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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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达到预定经营效果的LNG物流项目和尚未实施完毕的信息化升级项目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数量 | 结算时间 |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1、餐宿、会议、 服务费 | 用餐、住宿、会议及其他费用 | 实际发生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2、汽油、柴油 | 汽车、工程车用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3、精纺、工作 服等 | 精纺面料、职工工作服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4、电费 | 电 | 参考山东电网用电指导价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5、其他 | 如园林、医疗、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等 | 当地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1、提供物流及 相关销售服务 | 物流相关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 2、LNG气体 | LNG气体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 3、码头租赁费 及装卸、港杂 等服务 | 码头租赁等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 4、车辆维修费 | 车辆维修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 5、其他 | 其他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根据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2年公司与南山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不超1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属于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该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内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该附表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其中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国际”)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数量 | 结算时间 |
| 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零星配件 | 提供适时足量配件 | 市场价格 | 实际供应量 | 每月 |
| 其他 | 纯净水、植物油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供应量 | 每月 |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 运输 | 物流相关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维修费 | 车辆维修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 其他 | 起重吊装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根据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2年公司与新南山国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新南山国际关联交易不超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该协议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签订的《202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该附表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其中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在财务公司存款 | 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30,000万元 |
| 在财务公司贷款 | 不高于100,000万元 |
| 在财务公司结算 | 不高于1,500,000万元 |
| 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 不高于200,000万元 |
| 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 | 不高于100,000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2年8月29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交易价格公开、公正、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与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华恒”)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 交易金额(万元) |
|---|---|---|---|
| 采购及销售 | 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 LNG及相关服务等 | 1,0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新奥华恒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LNG,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新奥华恒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LNG,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关联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富德”)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 交易金额(万元) |
|---|---|---|---|
| 销售 | 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物流及其他 相关服务等 | 700 |
| 采购 | 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农产品等 | 3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格润富德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等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格润富德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等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关联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