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5-15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9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5月14日上午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每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