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明确要求 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12
山东辖区2013年上市公司第一课成功举办
为促进通过IPO或并购重组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日前,山东辖区2013年上市公司第一课在济南成功举办。山东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铁出席会议并讲话。监管一线相关专家对上市公司监管、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资本运作以及防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辖区8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证券部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代表、财务顾问等11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徐铁局长首先简要介绍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他指出,总体来看,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较强,大部分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董事、监事、高管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仍有少数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公司与大股东分开不彻底,独立性较差;部分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少数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善;个别公司涉嫌从事内幕交易等等。他强调,董事、监事、高管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二是切实树立规范运作意识;三是建立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四是切实履行承诺;五是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六是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徐铁局长希望,参会的董事、监事、高管能以上市为契机,努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在激烈的竞争中做精、做优、做大、做强,为投资者赢取更好回报,实现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双赢。
为深入了解辖区上市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开展持续督导业务情况,培训期间,上市一处组织了保荐代表、财务顾问座谈会,围绕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具体业务、内部管理、与监管部门沟通等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此次上市公司第一课还举行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公开签约仪式。协会有关负责人向参会新上市公司简要介绍了协会的基本情况、工作宗旨、职责和组织机构等,重点对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尽介绍,并向参会公司发出了公开签署自律公约的倡议,倡议上市公司加强自律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协会的组织下,参会的8家公司集体签署了会员自律公约,对公众作出了规范发展、诚信经营的郑重承诺。
这次培训是山东辖区针对新上市公司和刚完成并购重组公司开展的专项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实用,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为巩固学习效果,培训还组织参会董事、监事、高管进行了考试,提高培训的有效性。上市公司纷纷表示,将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自律公约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