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5年第二期董事、监事培训班顺利举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29

日前,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在济南举办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5年第二期董事、监事培训班。辖区上市公司350余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培训。
赵洪军副局长在讲话中通报了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总结了典型的共性问题。一是股东存在违规减持股份;二是关联方不能履行或恶意不履行公开承诺;三是个别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反弹;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六是公司治理和内控控制执行上,有的对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有的重大信息传递和报告环节存在漏洞;七是财务方面,有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谨慎,有的面对盈利下行压力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冲动。
针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和董监事的职责定位,赵洪军副局长对董监事履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专业胜任。董监事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别于非上市公司,加上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更新变化频繁,这都要求董监事加强对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二是忠实勤勉,诚实守信。在参与决策和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应更多关注公众股东利益,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要立场坚定,该提意见提意见,该投反对票时不能弃权。同时,督促公司信守承诺,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将最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投资者与监管机构。三是把握形势,科学决策。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处于“换挡期”、“阵痛期”,导致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很大,董监事要正确判断公司经营现状,科学审慎参与公司战略发展方面的决策,寻求可持续发展路径,特别在重组收购、经营扩张等重大事项决策上,尤其要慎重,不可头脑发热,谨防留下各类“后遗症”。
此次培训在内容设置上,突出“精湛”、“新颖”、“实用”。培训邀请证监会和交易所专家,详细讲解了近期并购重组相关政策、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公司相关违法违规交易及其防控等内容,强调监管要求,提示市场发展中的热点和演进趋势。有关券商和中介机构专家就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前景、上市公司子公司规范治理、企业内部审计分别授课交流,从宏观经济大势和企业内部治理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政策分析和知识解读。为加强交流学习,促进共同进步,培训还特邀日照港董秘余慧芳女士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为与会董监事带来了主题为“董事、监事、董秘如何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发展”的演讲,切实帮助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协调能力。
此次培训会既有政策解读又有典型案例剖析;既有专家进行理论和实务探讨,又有与会人员精彩的互动交流;既着眼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又拓宽了董监事的视野,是一次质量较高的培训,得到了与会董监事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