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培训纳入日常监管 让自律成为自觉意识 山东证监局推动辖区新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为帮助新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向公众公司的角色转变,深入学习监管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近日,辖区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顺利召开。在开班仪式上,陆泽峰副局长着重介绍了山东证监局监管新理念、新举措和新要求,强调要将协会打造成真正的自律组织,并就募集资金使用问题专门召开了座谈会。与会公司董事长在《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上郑重签字。

陆泽峰副局长从四个大的方面介绍了全国及山东辖区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上市公司监管的理念、框架和监管举措,并对新上市公司提出了监管要求。近几年,山东证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山东辖区(不含青岛市)有境内上市公司96家,上市股票105只,通过国内证券市场累计融资1061.72.亿元,其中2009年发行上市公司3家,融资20.81亿元;今年发行上市已有9家,融资96.94亿元,另有5家公司也即将上市。他强调,秉承“科学监管、和谐监管、及时监管”的大监管理念,山东证监局又独创出“小题大做”,“杀鸡用牛刀”的具体监管理念对辖区上市公司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山东证监局将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力争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山东证监局的监管底限是绝对不能容忍不诚信的行为,对不诚信、藐视监管、不配合监管、不接受询问的上市公司,山东证监局将采取严厉监管措施。

陆泽峰副局长指出,山东证监局将根据“一点三线”的监管框架,在宽严相济、良性互动、和谐的环境下,推出以下监管举措:一是调整、完善内部监管架构,合理配置,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一监管标准,将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划分为综合、公司治理、财务与会计、并购重组等几大监管岗位,并配备业务熟、专业精的监管人员,构建纵横交错的内部监管体系,着力在监管的精细化上下功夫。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实行上市公司监管后备人员制度,增强监管的机动性。二是近期将实施上市公司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点公司、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本着“解决当前问题,促进长远发展”的原则,逐家摸排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隐患,根据问题的症结和成因制定“一企一策”的解决方案,方案强化监督落实,明确时间节点;短期内能解决的,限期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对策。三是构建、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合力效应。山东证监局拟与山东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签订协作监管备忘录,建立信息及时沟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对公司的协作监管作用。四是强化培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培训是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山东证监局将强化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反复培训,并将培训与诚信档案联系起来,山东证监局将注重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的使用,使辖区违法违规公司“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辖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山东证监局将坚决立案查处;凡是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督促公司先行启动内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提高监管技能,完善监管方法和手段。加强行业分析,强化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分析能力;对重点公司采取“飞行检查”,事先不告知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检查中利用专门的检查软件对接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提高获取数据的准确性和检查效率。六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协会的作用,将协会打造成真正的自律组织,引导、督促公司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律水平。前期,山东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协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力争把上市公司协会打造成真正的自律组织,让协会真正成为上市公司沟通、交流、自律、服务、宣传的平台。下一步,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将进一步发挥下设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同时探索建立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平台。

陆泽峰副局长对上市公司提出七项监管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二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上市公司应规范运作,重点是提高独立性和透明度;四是应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五是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关注投资者的诉求,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七是公司应支持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他同时指出,山东证监局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整合、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上市公司自主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优做强做专做精,实现企业稳步快速发展。

培训开班仪式上,滨化股份董事长张忠正代表与会公司做了典型发言,公司承诺守法经营,合规运作,持续提高公司质量,本着对员工负责、对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努力打造成为绩优、蓝筹上市公司,为山东板块增光添彩。12家公司的董事长在《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自律公约》上郑重签字。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陆泽峰副局长要求新上市公司正确处理超募资金的使用,并表示山东证监局将尽快建立超募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辖区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的监管。

今年新上市的9家公司和3家准上市公司共130余名董事、监事及保荐代表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山东证监局上市一处专业人员分别作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讲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应重点注意的问题》等专题授课,培训结束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试。此次培训操作性、针对性强,新上市公司纷纷认识到监管和自律对今后规范运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