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期董事、监事培训班成功举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21



日前,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在龙口市举办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期董事、监事培训班。辖区上市公司260余名董事、监事参加了此次培训。

    山东证监局副局长赵洪军出席培训班并讲话。赵洪军副局长首先就山东辖区资本市场发展基本情况作了简单介绍。他介绍说截至20166月底,辖区有上市公司144家,家数在全国各辖区排第7位。有新三板挂牌公司382家,较年初增加99家,家数在全国各辖区排第6位。2016年上半年,山东辖区共有2家企业实现境内首发上市,募集资金4.4亿元;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27家次,募集资金200亿元;辖区公司发行公司债48,融资560亿元。今年上半年,辖区有37家上市公司涉及并购重组事项,其中4家完成并购重组,涉及资产43.6亿元,23家公司正在实施并购重组,涉及资产448.3亿元。

赵洪军副局长在讲话中重点强调辖区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要深刻理解所担负的义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众多股东的利益,更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基础。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应该站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他提醒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勿闯违法违规红线,严禁虚假信息披露,严禁内幕交易,严禁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严禁操纵市场,严禁短线交易,切实维护公司长远发展。

针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董监事的职责定位,赵洪军副局长对董监事履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知法懂法,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上市公司董监事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别于非上市公司,加上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更新变化频繁,这都要求董监事必须加强对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二是诚信守法,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要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在公司对外披露前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在参与决策和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应更多关注公众股东利益,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要立场坚定,该提意见提意见,该投反对票时不能弃权。三是审慎履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活动日益活跃。对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要正确评估公司经营现状,审慎参与公司战略发展方面的决策,寻求可持续发展路径,特别在重组收购、经营扩张等重大事项决策上,尤其要慎重,防止对公司发展造成“硬伤”或留下“后遗症”。

本期培训以“规范”、“发展”、“警示”、“交流”为主题,培训邀请证监会和交易所专家,详细讲解了近期并购重组相关政策及审核要点、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交易及其防控等内容,强调监管要求,提示市场发展中的热点和演进趋势。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对中国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等内容进行了深度剖析。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为主题作了专题培训,培训重点介绍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操作流程,海外并购风险及控制措施,专业机构海外执业应具备的能力标准,交易谈判及定价策略依据等内容,为上市公司管理层今后开展海外并购业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为了加强交流、互相提高,此次培训还安排了优秀公司经验介绍。鲁信创投董秘苗西红,九阳股份董秘韩润交流分享了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化管理、资本运营、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对董监事的培训是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培训工作的重点,在传递和解读监管政策,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增强董监事勤勉尽责意识和促进上市公司自律规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培训课程设置有的放矢,梯度合理,邀请的授课老师在各自领域均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讲解深入浅出,授课内容契合上市公司发展需求,得到与会董监事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