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履职评价体系征求意见座谈会顺利召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23



日前,《上市公司监事会履职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曲阜召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山东辖区12家民营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共28人参加了座谈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周军、山东证监局副局长赵洪军出席了座谈会。

赵洪军副局长在座谈会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总体情况,肯定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他指出上市公司监事们要认真学习监事会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继续完善监事会各项制度,加强监事会人才队伍建设,将法律赋予监事会的职权充分发挥和释放出来,增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和制约能力,促进公司“三会”高效、流畅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质量。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在听取了《评价体系》建立背景、必要性和具体评价方案后,主要对《评价体系》标准和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评价体系》内容全面、具体;评价指标和规则源于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设置精细;评价结果的运用有利于推进监事会工作开展、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外,与会代表还就履职评价的评分指标、筛选指标和计分规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建议加大关于保障监事会权利地位的指标的分值和权重,突出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能;二是适当设置“减分项”,对上市公司对监事会重视程度不够的行为进行扣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监事会作用的发挥,营造监事会履职的政策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评选方案,适当增加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名额,以调动民营上司公司监事会的参与热情;四是建议推进“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可以重点分享一些优秀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制度、做法和经验,带动和促进其他上市公司监事会职责的发挥,提升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

经过对《评价体系》的研究和讨论,与会代表认识到公司监事会实际履职水平与《评价体系》标准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通过对照评价标准,上市公司监事会在实际履行职责中有了参考标准,能够更好的促进监事会开展各项工作,提高监事会履职水平,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