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我会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山东证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力度、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有序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我局紧扣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证监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证券期货监管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参与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提醒其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从源头上压缩非法证券活动的生存空间;督促监管对象及时总结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辖区市场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突出活动重点,扎实开展“防非教育宣传月活动”。我会关于开展“防非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局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多方联动的“防非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CISP系统、相关网站及短信平台第一时间向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下发了相关通知,就开展“防非教育宣传月活动”作出全面、细致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多方协调,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深度和广度:积极协调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提示风险;统一编辑、印制15万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投资者教育宣传册》,交由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者免费发放,引导投资者有效维权。活动开展中,广大投资者纷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我局,咨询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相关知识,了解监管政策,提供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形成了良好互动局面。
三是依托协会平台,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活动。我局在活动开展中注意发挥三个协会自律职能,积极有序组织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开展了“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对征集的优秀稿件拟在《山东资本市场》、协会网站等刊发,及时总结交流市场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宣传辖区监管对象合规建设有效做法,促进辖区整体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四是梳理措施依据,建立诚信信息台帐管理制度。为帮助全局干部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提高全局执法水平,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及时梳理了18种行政监管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并通过局内网办公平台予以公布。同时,按照“业务处室—监管对象—年度”的分类方法,整理了自1999年以来的诚信信息,按照便于使用、简洁明了的原则,建立了诚信信息台帐管理制度,探索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是全年集中普法工作的新高潮,有效地增强了监管队伍的法治监管理念,强化了监管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为辖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来源:山东证监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