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创新监管 力促公司规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多措并举着力解决辖区重点上市公司的问题
自2007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山东证监局督促辖区上市公司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辖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得以有效提升,但仍有少数公司存在独立性不强、“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甚至个别公司出现了违规期间资金占用。为有效解决新形势下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辖区市场环境,山东局秉承从严监管、科学监管的理念,充分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力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一监管标准,借鉴机构期货监管经验,今年年初,我局推行了上市公司监管岗位责任制,将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划分为综合、公司治理、财务与会计、并购重组与再融资等监管岗位,并配备业务熟、专业精的监管人员,构建纵横交错的内部监管体系,着力在监管的精细化上下功夫。为实现无接缝监管,我局在明确各个监管岗位职责分工的同时,通过实行每周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做到“监管留痕”等措施,保证各岗位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在全局实行上市公司监管后备人员制度,增强监管的机动性,确保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突出问题
为深入排查公司重大风险隐患,化解部分地区系统性风险,我局在今年3月底启动了辖区上市公司监管“百日”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本着“解决当前问题,促进长远发展”的原则,力求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督促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构建规范运作的内生机制,使公司治理真正发挥作用;二是集中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的症结和成因制定“一企一策”的解决方案,短期内能解决的,限期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对策;三是摸清辖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底数,支持和鼓励控股股东将优质资产与核心业务注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从根本上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监管“百日”行动分为排查问题、整改提高、验收总结三个阶段。目前,结合公司自查情况,我局已对辖区1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如针对年报审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鲁北化工财政补贴造假问题,要求公司审计机构如实出具审计报告,打消了公司违规念头;针对科达股份缺乏独立性、数次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在公司自愿的基础上,督促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辅导。
三、督促违规公司及时启动内部问责机制,推动公司提高自治水平
我局在为辖区上市公司创造宽严相济、良性互动的和谐监管环境基础上,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加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推动公司建立自我规范的内生机制。辖区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公司先行启动内部问责机制,按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立案查处。今年以来,我局已督促辖区3家上市公司启动内部问责机制追究了财务负责人、董秘等高管人员的责任,其中2家公司按程序更换了董事长,对1家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
四、实行监管通报制度,扩大案例警示效果
为引导公司规范运作,我局积极构建监管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了法制宣传长效机制。一是创办了《上市公司监管信息快递》,及时全面地向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通报监管要求,解读政策法规,介绍典型案例。二是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组织监管人员撰写案例,书面通报给辖区上市公司,提高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已将*ST鲁北、科达股份2家公司及大成股份前任董事长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辖区内进行了监管通报。
五、深化协作监管机制,发挥综合监管的合力效应
为有效化解部分上市公司的风险,推动公司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我局在深化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协作、借力地方政府的政策资源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化与山东省金融办监管协作的基础上,已推动东营市、烟台市政府召开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会议,取得了较好效果。烟台市政府在会上明确表示,将与监管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合作机制,强化有关部门职能,调配专业人员负责跟踪、分析上市公司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监管部门反映;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将取消市政府开展的评先树优资格,不能有效整改的,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将从严控制。来源:山东证监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