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举行上市公司监管新闻媒体恳谈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为加强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借助新闻媒体“传导”作用提高监管效果,近日,山东证监局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驻鲁工作者召开了上市公司监管恳谈会,通报我局上市公司监管情况,听取新闻媒体对辖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营造辖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陆泽峰副局长出席恳谈会,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陆泽峰副局长首先就参会媒体对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长期以来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几年来,各大证券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刊播了大量有分量、有影响的稿件,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辖区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及监管工作,记录和报道了辖区资本市场的巨大变化和发展成就,为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陆泽峰副局长介绍了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情况。他指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的数量、规模和质量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辖区共有境内上市公司99家,数量居全国第7位,上市公司境内累计融资突破1122亿元。2009年6月新股发行重启以来,辖区共有14家企业首发上市,共募集资金126亿元,新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前列。另外,辖区有6家企业过会待发行,其中创业板公司2家,中小板公司4家。他提到,经过各方长期努力,辖区上市公司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杜绝了大额长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恶性违规行为发生。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独立性不强,存在期间违规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
陆泽峰副局长还通报了近期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监管中采取的新举措。他指出,面对辖区上市公司数量与监管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上市公司商业交易类型多元化、部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有待提高等诸多挑战,我局经过慎重研究,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创新,推行了一系列专项监管举措。在拟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确定了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的基本思路,在监管中更多地体现“补位”:一是加强辅导过程中的现场检查,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工作质量。二是改进辅导验收程序。强化现场查看并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拍照,将照片作为辅导监管报告附件报送会发行部;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考试及谈话提问,查验是否认真接受辅导。三是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未勤勉尽责、执业质量差的中介机构采取严厉监管措施。陆局长强调,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培训,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推动上市公司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问题;同时,将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强化舆论引导监督。
参会媒体工作者表示,与新闻媒体举行恳谈会体现了监管部门积极、开放的工作态度,上市公司监管创新经验做法也为新闻媒体提供了很多鲜活的新闻素材。参会人员提到,媒体工作者信息来源广泛,到公司现场频率较高,能够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股东大会召开不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意识薄弱、公共危机处理能力不强等。站在新闻媒体监督的角度,参会人员对如何进一步增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关注公司治理,特别是民营控股、重组类公司的治理状况。董事长个人决策及规范运作意识较差往往是公司发生问题的主要根源。二是关注关联交易、异地子公司、跨境贸易较多及主营业务经营不善的公司。经验表明,此类公司容易发生问题,也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三是关注公司的历史沿革,很多现在发生的问题其实根源在于历史问题未处理好。四是关注公司股价异动。股价是市场所有信息的综合体现,关注股价异动能获得更多的监管信息。五是关注监管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能使监管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次新闻媒体恳谈会是我局拓宽监管思路,发挥媒体优势,强化社会监督功能的有益尝试。下一步,我局将密切与资本市场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媒体恳谈会,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扩大警示效果等方式,拓宽监管信息来源,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源:山东证监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