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局组织召开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监管工作会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为督促辖区执业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合规执业,促进相关中介机构提高发行推荐、持续督导业务质量,近日,山东证监局组织召开了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监管工作会议,通报前期监管发现的问题,明确下步监管工作要求。辖区24家在辅导企业上市公司董秘,在辖区执业的30余家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签字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等160余人参加了会议。徐铁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徐铁局长肯定了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辅导企业发行上市、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及督导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他指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执业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尽职调查程序不完善,未全面发现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辅导工作实效性不强,未指导公司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三是申请文件制作质量差,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四是内部审核流于形式,内部把关不严;五是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持续督导不力。他强调,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执业过程中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摸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提高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企业从根本上解决不规范问题;要认真履行协议,提高申请文件的编制质量;要落实持续督导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核水平。
会上,徐铁局长通报了我局加强发行保荐及持续督导业务监管的针对性措施,一是实施岗位责任制,对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及其执业人员实行专项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作用;三是监管与服务并举,支持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辖区合规执业;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对辅导备案时未落实签字保荐代表人的,不受理其辅导备案材料;对保荐代表人和财务顾问主办人未勤勉尽责,发行人和并购重组企业尚存在未解决的不规范问题的,责令改正;对申请文件制作质量差、影响企业发行上市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保荐代表人和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通报证监会相关部门;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向证监会提出给予出具警示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建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议就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组织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就如何勤勉尽责、提高执业质量进行了座谈.来源:山东证监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