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转变观念 进一步提高规范发展水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举办辖区第二期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

为帮助新上市公司深入理解监管法规要求,明确公司董事、监事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针对近期辖区多家企业集中上市的情况,近日,山东证监局举办了辖区第二期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辖区10家新上市企业及1家过会待发行企业的全体董监事、高管及保荐代表人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徐铁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陆泽峰副局长讲解了上市公司监管规定与实务。

徐铁局长介绍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公司上市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他指出,公司上市一方面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大的资金支持,扩大了企业品牌影响,提高了市场知名度,有利于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主要是规模快速扩张与风险掌控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资本市场规范要求高和相应的知识经验缺乏之间的矛盾及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市场压力之间的矛盾。他强调,新上市企业要把握好上市带来的发展机遇,利用好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做大做强,同时要积极应对挑战,把握好企业规模快速扩张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迅速转变观念,优化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徐铁局长要求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尽快实现从非上市公司到上市公司的转变,一是切实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对股东的受托责任,做到对股东诚信、对社会诚信、对监管部门诚信;二是要切实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和制度规范,避免出现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三是切实树立上市公司独立性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出现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或内部人控制;四是切实树立募集资金属于全体投资者的意识,管好用好募集资金,严格依法规范运作,严禁违规占用、挪用超募资金,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要按照程序科学慎重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最大利益。

会上,陆泽峰副局长深入阐述了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特点以及法律适用,讲解了上市公司监管的理念、架构、内容及主要方式;介绍了我局上市公司监管模式及近期监管举措。他要求新上市公司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高透明度和独立性,严格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充分重视和发挥媒体的外部监督作用;要求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恪守规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持续督导责任。

此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参训人员均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晰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培训对促进自身依规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来源:山东证监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