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媒体监督 共促规范发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与驻济新闻媒体召开上市公司监管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媒体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继7月召开上市公司监管媒体恳谈会后,近日,山东证监局再次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华夏时报、经济观察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经济导报等11家驻济新闻媒体参加座谈会。陆泽峰副局长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信息调研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陆泽峰副局长首先就参会媒体长期以来对监管部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他特别提到,今年以来各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局监管举措、揭示相关公司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在持续传递监管信息、扩大案例警示宣传作用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
陆泽峰副局长介绍了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最新情况。他指出,今年辖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好转,首发上市工作也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目前,辖区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09家,数量居全国第7位。前三季度,辖区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4.6亿元,实现净利润25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5%、65.0%,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以来,辖区22家企业首发上市,共募集资金198.8亿元,另有2家企业过会待发行。目前,辖区有57家拟上市公司,其中在会审核企业20家,在辅导企业27家。辖区一直保持着“改制一批、辅导一批、审核一批、上市一批”的良性循环。
陆泽峰副局长通报了近期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采取的新举措。他提到,经过各方长期努力,辖区上市公司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独立性不强,存在违规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他指出,为了促进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我局调整了上市公司监管架构,实行了岗位责任制,理顺了监管流程;同时,坚持从严监管和及时监管理念,对于存在问题的公司,均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并加大事后问责和惩处力度,以起到“处理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特别是最近发现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行为后,我局于现场检查结束当日即启动了立案稽查程序,并要求公司内部问责,要求控股股东限期解决占用问题,同时商请上交所在第一时间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以督促各方尽快解决占用问题。另外,我局还在辖区内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陆局长强调,事实证明,通过加大事后问责和惩处力度,向上市公司传达了强有力的监管信号,对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目前,多数违规公司整改较为深入彻底,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运作意识明显增强,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也推动了公司产能和效益的持续提高。他希望媒体能够对整改彻底的公司跟上报道,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
陆泽峰副局长提到,在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方面,我局进行了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边界及监管重点,着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主要采取了以下新举措:一是改进监管模式和分工,将原来以地域进行监管分工的模式,改为以岗位和企业所在行业进行分工,加强监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辅导过程动态监管,明确辅导各阶段相应监管重点,持续督促辅导机构提高辅导效果。三是以保荐机构监管为主线,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其协助公司切实消除上市障碍。今年以来,我局已对20余名保荐人、律师及审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责成2家保荐机构延长辅导期限。四是及时解疑答惑,支持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前期我局汇总分析了近年来辖区企业首发申请文件审核反馈意见及未过会企业的原因,并以《上市资源培育简报》等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区企业通报监管动态,介绍典型案例,指导企业改制上市工作。9月,我局还成立了上市推进小组,推动辖区上市资源培育工作。
陆泽峰副局长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监管面临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山东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关系等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表示将采取措施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以积极开放的心态正确对待媒体的采访和监督,引导公司善于利用媒体做好宣传和报道工作,并要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
参会的媒体负责同志表示,与新闻媒体举行沟通交流会体现了监管部门积极开放的工作态度。山东局在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许多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这些创新性的措施和做法也为新闻媒体提供了鲜活的新闻素材。参会人员一致反映,今年山东局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明显增加,监管工作更加透明,这有利于媒体深入了解山东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媒体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宣传和报道。参会人员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为山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