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监督 提高审核质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内部监督检查
为强化内部监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年初,山东证监局制定了《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5月,我局按照《办法》规定,以抽查形式对本局1-4月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开展了一次内部监督,通过调阅相关卷宗材料,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审阅,对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合规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档案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一是成立专项监督小组。为确保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局成立了专项监督小组,小组成员以法制工作处室人员为主,同时从纪检监察室抽调了一名熟悉机构监管业务的同志参加,这为顺利完成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确定监督重点。专项监督小组在对行政许可相关资料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次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执行本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程序是否规范、档案是否完整等方面。
三是科学选定抽查项目。1-4月,我局共完成31件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核事项。我局根据申请主体、申请类别的不同抽取了10件行政许可卷宗材料作为抽查项目,其中机构类和期货类各5件,并尽量覆盖不同的行政许可类型,以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是制定工作底稿。为规范监督工作,做好监管留痕,我局法制工作处室在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行政许可监督工作底稿,并将该底稿向全局公开。
五是分组交叉审核。专项监督小组实行分工协作,根据许可类型的不同进行分组,组内交叉审核,分别提出意见,填写工作底稿,最后开会集体讨论,形成监督意见,确保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从本次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局行政许可审核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严格地落实了局内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程序规范,档案较为完整。与此同时,专项监督小组针对发现的不足,从规范执法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材料细节问题的把关、重视对诚信档案信息的查询使用、梳理行政许可公示材料、完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程序、完善监管档案等工作建议,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防范监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