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持续强化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近日,山东证监局召开拟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分析会,全面总结上半年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讨论分析当前拟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及监管措施。陆泽峰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陆泽峰副局长指出,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创新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式,持续提高辅导监管效果,大力推动辖区企业实现了又好又快上市。上半年,辖区共有12家公司通过发审委审核,13家公司境内首发上市,共募集资金97.75亿元。他强调,新的市场形势下,全面推进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在监管理念上,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牢牢把握辅导监管这一主线,坚持监管是最好的服务,服务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切实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监管”的要求;二是在监管过程中,处理好动态监管、辅导验收与持续监管的关系,在动态监管中督促公司及保荐机构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在辅导验收中把好关,在持续监管中以坚持原则和提高效率并重,高效处理信访举报事项;三是在保障措施上,处理好监管工作专业化和监管水平专业化的关系,既要立足精细化监管,科学设置专业化监管机制,又要以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激发专业化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活力,使监管效能最大化。

    会上,拟上市公司监管岗位责任人分别总结了上市资源培育、辅导材料受理、动态监管、辅导验收及持续监管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提高辅导监管效能”这一中心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提出了监管建议。针对部分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完善、部分拟上市公司问题整改不彻底、拟上市公司信访形势日益复杂等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做好下半年的辅导监管工作,要紧抓“一条主线”,实施“两项制度”,关注“三个重点”,把握“四个统筹”,落实“五项措施”。一是继续以保荐机构监管为主线,明确辅导内容的“规定动作”,督促保荐机构进一步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辅导验收中重点关注保荐机构是否落实《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要求,督促保荐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提高申发材料的编制质量。二是尽快推出《山东证监局保荐机构辅导保荐工作评价办法》,科学、公平、合理地评价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的辅导和保荐工作;尽快推出《山东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验收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辅导验收质量。三是在辅导监管中重点关注保荐机构的辅导效果、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情况及拟上市公司不规范问题的解决情况,督促公司及保荐机构在上报申发材料前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降低公司“带病上会”的概率。四是统筹辅导备案、动态监管、辅导验收和持续监管的关系,以拟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为标准,以提高辅导效果为目的,切实做好从“辅导材料受理”到“公司发行上市”的全程监管与指导服务工作。五是落实五项措施。召开在辖区承揽项目较多的保荐机构监管工作座谈会、律师监管工作会议,通报中介机构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监管要求,从面上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和规范执业;落实“三必谈”监管措施,即企业辅导过程中更换中介机构的必谈、未过会项目必谈、辅导验收时尚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必谈,从点上推动辅导质量的提高;坚持务实、高效处理拟上市公司信访事项的有效做法,严把信访事项调查关、信访工作“留痕”关、信访质量回复关,防范监管风险;强化动态监管,在辅导验收前原则上对拟上市公司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前检查保荐机构的辅导效果,督促公司及中介机构提前整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加强对辅导监管的外部监督,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和监管执法检查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辅导监管的透明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