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监管工作座谈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为督促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合规执业,进一步提高发行保荐、持续督导业务质量,8月16日,山东证监局组织在辖区承揽项目较多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通报前期监管发现的问题,明确监管工作要求,同时听取了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1家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分管投行业务的负责人和投行部负责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山东证监局徐铁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铁局长充分肯定了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辅导企业发行上市、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及督导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他指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执业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未全面发现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辅导工作实效性不强,未指导公司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三是内部审核流于形式,对公司的重大风险和问题把关不严;四是申报文件制作质量差,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五是持续督导不力,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他指出,自去年以来,山东局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对发行保荐、并购重组和持续督导业务的监管:一是改进监管模式和分工,实施岗位责任制;二是创新辅导验收方式,充分发挥监管“补位”作用;三是以保荐机构为主线,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效果;四是分阶段抓落实,加强动态监管;五是做实持续督导监管,督促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提高持续督导执行力。
针对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徐铁局长强调,保荐机构、财务顾问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团队管理、培训和教育,建立并有效执行执业人员利益申报制度、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执业人员引起的利益冲突风险,督促其积极发挥专业把关作用;要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业务的风险和质量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内控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对项目的立项、申报等进行充分论证,严把入门关,杜绝以应付审核机构的“闯关”心态进行内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明确项目签字人员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辅导,认真编制申请文件,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审慎核查并保持独立判断,增强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增强持续督导责任,切实改变“重发行保荐、轻持续督导”的思想,将持续督导和保荐上市结合起来,适当平衡发行保荐与持续督导两个工作环节的投入比例,通过增加对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等工作的力度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座谈会上,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代表介绍了对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相关工作的建议,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参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及对监管工作的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前期,山东证监局着力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监管框架和监管制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的自我监管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部署强化对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监管环境,真正发挥中介机构“一线警察”的作用,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