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 集中抽查 摸底内部控制审计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逐步开展辖区审计机构监管专项活动
2011年1月1日起内控规范体系已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首先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内控控制审计也由选择性审计开始转入强制性审计阶段。为摸清山东辖区内控审计基本情况,作为辖区今年开展的审计机构监管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期,山东证监局对辖区执业审计机构201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集中抽查,在此基础上对目前内控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加强监管的相应建议。
截至2011年4月30日,辖区11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报,其中,8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0家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专项报告,分别占上市公司总家数的74.3 %、25.7%,均低于全国76.9%、41.6%的平均水平。会计事务所出具的30份内部控制专项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其中,22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6家出具了内部控制专项评价报告。鉴于上述22份内控鉴证报告由11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我局集中抽取了11家事务所对12家公司内部控制出具鉴证报告的审计工作底稿。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控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取得管理层对其内部控制的管理层说明书;二是内控审计抽样时间范围不能满足审计证据要求;三是确定的内控审计范围不能满足审计证据要求;四是内控审计程序流于形式;五是内控审计样本量不足;六是内控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无后续衔接工作。
鉴于内部控制体系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作用,我局将针对上述问题,强化对辖区2011年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注册会计师充分发挥 “经济警察”作用,促使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