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部署 力促落实 成效积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山东证监局开展加强律师事务所从事IPO业务监管专项活动

为督促山东辖区执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在IPO业务中勤勉尽责,有效发挥专业把关作用,指导辖区企业又好又快上市,自2011年8月起,山东证监局部署开展了加强律师事务所监管的专项活动,经3个多月积极推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科学研判,精心部署,增强针对性。2010年至2011年,辖区40家公司实现境内上市,募集资金344.38亿元。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为辖区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有的也发生了核查验证不充分、法律意见不审慎、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分为启动部署、集中检查、督促整改总结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做到了“分阶段抓落实、查问题重解决”,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是围绕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活动有效性。我局合理调配监管资源,重点围绕执业律师尽职调查查验程序的完备性、法律意见书的规范性和工作底稿的制作情况,我局采取了座谈、查阅底稿、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拓宽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项活动期间,我局检查了28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约见谈话60余人次,现场或书面反馈检查意见200余项。

三是从严监管,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实效性。对于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我局均在第一时间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加大事后问责力度,达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例如,在集中检查阶段,我局发现一家拟上市企业经过了半年的辅导期后仍然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等违规问题,而这家企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关联交易公允、对外担保合规”的法律意见。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及时约见该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签字律师进行监管谈话,责令其改正。专项活动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下发监管关注函1份,责令提交整改报告10份,对1家律师事务所、2名执业律师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是通报问题,明确要求,把握主动性。为及时通报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对律师执业的监管要求,从面上督促律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我局于2011年11月底组织在辖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较多的31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部分律师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座谈会,我局通报了律师事务所从事IPO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认真履行核查和验证职责,审慎出具法律意见;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加强沟通配合,合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律师事务所参会人员还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及对监管工作的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了执业经验。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辖区从事IPO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普遍加强了内部管理,执业律师的责任意识有所提高,部分拟上市公司潜在风险得以发现,并在上报申发材料前有效解决了不规范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专项活动的成果,一方面积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证券法律业务再上新台阶。

来源:山东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