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有效督导 力求实效——山东证监局多方式督导拟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针对部分企业首发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重经营业绩、轻规范运作”问题,今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做实日常监管,做足现场督导,做全指导方式,督促拟上市公司有效解决“三会”运作、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效提升了企业上市的“软指标”。

一是辅导备案与集体监管谈话相结合,督促拟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树立规范运作意识。为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早树立进入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意识,我局在受理辅导备案材料阶段就明确要求保荐机构将公司规范运作作为辅导计划的重点并明确相关时间安排。为增强辅导的针对性,我局还专门起草了《山东辖区企业上市辅导内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列举了保荐机构在辅导过程中应讲解的法律法规及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要求保荐机构按照《指引》完成“规定”动作,同时要求保荐机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辅导内容,即“自选”动作。除督导保荐机构辅导公司规范运作外,我局在受理辅导备案材料后还适时约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就辅导工作及公司规范运作问题提出要求。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对辖区10家公司的相关人员共计100余人进行了辅导备案后的集体谈话,督促其认真接受辅导并配合保荐机构查找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和保荐机构的积极评价。

二是动态检查与辅导验收相结合,督促拟上市公司在上报申发材料前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为加大对公司整改不规范问题的督导力度并给公司留出合理时间,我局将公司现场检查划分为动态检查和辅导验收检查两个阶段。在动态检查中,我局重点关注公司在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实施等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以及保荐机构辅导计划的落实情况,督促保荐机构全面查找影响企业发行上市的障碍。在辅导验收中,重点关注公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保荐机构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辅导效果,降低公司“带病上会”的概率。同时,我局做好动态检查和辅导验收两者之间的衔接,把公司及保荐机构对动态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辅导验收阶段重点关注的问题,并以此为抓手,督促公司在上报申发材料前有效整改不规范问题。

三是下发书面检查反馈意见与编发《上市资源培育工作简报》相结合,指导拟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除加强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外,我局还积极探索,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有效指导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在点上,认真研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以下发书面检查反馈意见的形式“一对一”要求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整改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指导公司规范运作。今年第一季度,辖区8家拟上市公司经过前期有效整改向证监会上报了申请首发上市材料。在面上,总结、撰写监管案例并汇总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以编发《上市资源培育工作简报》的方式印发给公司学习、参考。例如,针对部分公司辅导期内仍然存在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撰写《公司A违规担保案例分析》并汇总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违规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效果;为便于企业了解首发申请被否原因,切实解决不规范问题,提高企业过会率,整理了相关部门关于2010年未通过发审委审核的企业的情况分析,提供给企业参阅,达到了“以案说法”的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承监管与服务并举的理念,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事IPO业务执业质量的监管,多方式指导企业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推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山东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