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多措并举强化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今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将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合理、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列为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多次发函部署相关工作
3月份,我局发出《关于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现金分红机制的监管通函》,要求公司提高对现金分红的认识,切实做好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会5月份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司转发了通知,并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同时,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的章程进行了审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辖区通报,并再次下发《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监管通函》,对辖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分红的条款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实地调研掌握具体情况
为准确了解辖区公司分红状况,我局于4月上旬到上市公司相对较为集中的淄博、济宁两地市进行实地调研,组织近30家上市公司召开现金分红专题座谈会,了解公司分红相关情况,听取公司相关建议,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了基础。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我局分析了辖区上市公司在现金分红方面存在的五个问题,提出了六项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报告报上市部。
三、列席公司会议现场督导
自3月以来,我局相继到辖区部分公司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场了解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了解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中小投资者表达诉求的有效渠道,对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导。
四、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针对辖区公司在现金分红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采取监管措施:针对公司盈利但连续5年为现金分红的山东华特,约见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下发了监管关注函;针对未按照要求披露分红信息的华阳科技、华泰股份,及时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分红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山东钢铁以及新上市即高比例分红的山东章鼓等3家公司进行了约见谈话。
五、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我局在今年进行现场检查时,尤其注重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列为重要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公司现金分红的决策与执行情况以及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为提高检查的有效性,根据我会近期出台的监管要求,我局制定了专门的现金分红事项的现场检查指引。
六、实施持续监管强化约束
为做好对辖区公司分红事项的持续监管,我局修订了《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补充了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并在工作实践中,对未能建立持续、清晰和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分红政策的公司进行负面量化评价,以此督促公司做好现金分红相关事项。
通过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意识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意愿进一步提升。其中,丽鹏股份董事会已于5月30日率先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成为辖区第一家公告股东回报规划的上市公司。
来源:山东证监局

